閩經信函投資〔2018〕15號
各設區市經信委(經信局)、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,各省屬控股(集團)公司:
為貫徹省委十屆五次全會、全省經濟和信息化工作視頻會議精神,持續實施新一輪技術改造專項行動,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、先進制造業創新發展,經研究,決定組織實施2018年省重點技術改造項目,F就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(一)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1年本)(2013年修正)》中鼓勵類和允許類項目。
(二)符合《福建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指導目錄》(閩經信投資〔2017〕70號)投資導向的項目。
重點組織實施先進制造業重點領域、傳統產業“互聯網+”、《福建省工業強基工程實施方案(2016-2020年)》(閩經信研究〔2016〕543號文)確定的“四基”領域等技術改造項目。
(一)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及以上,其中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項目、工業強基類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及以上。
(二)項目設備(含技術、軟件)投資1000萬元以上,其中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項目、工業強基類項目設備(含技術、軟件)投資500萬元以上。
(三)項目應為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,含擴建、遷建、改建等投資類型。
(四)項目應依據產業政策,取得備案或核準的審批手續。
(五)項目應已開工建設。
(六)項目應已填報納入“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項目管理系統”。
(一)項目實施企業應提交材料:
1.新增項目:《福建省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申報表》(以下簡稱《申報表》)(附件1)、《福建省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匯總表》(以下簡稱《匯總表》)(附件2)、項目備案表或核準文件復印件(項目有變更的應附當地投資管理部門出具的備案/核準變更函)、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;
2.結轉項目:2017年未全面投產的省重點技改項目,填報《匯總表》。
(二)設區市經信部門(含平潭,下同)、省屬控股(集團)公司應提交材料:
1.審核并匯總填報《匯總表》;
2.推薦上報的正式文件。
(三)以上文件均含紙質件和電子版,紙質件均應加蓋公章。
(四)申報項目名稱應與備案表或核準文件項目名稱一致。
(五)企業應一次性提交項目申報材料,申報截止日后,原則上該批次不再接受項目補報與材料補件。
(六)《申報表》《匯總表》紙質件須統一以A3格式、電腦打印填報。
原則上每季度申報一次,首次申報截止時間為2018年2月28日,其余申報截止時間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前(即4月15日、7月15日、10月15日),特殊情況另行處理。
(一)列入省重點技改項目的,優先按照《福建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獎勵實施辦法》兌現獎勵資金,優先推薦對接省技術改造基金融資,但與企業辦理該項目規劃許可、用地審批、環評等手續無關。
(二)各設區市經信部門應組織所轄縣(市、區)經信部門實地了解核實項目情況,并仔細閱研本文件及附件具體申報要求,做好申報資料的組織填報和初審工作,對未按要求填報,出現嚴重缺項、漏項的申報項目將暫緩審核。省屬控股(集團)公司參照執行。
聯 系 人:黃 宇、章歡芳
聯系電話:0591-85529130、87836830
郵 箱:jmtz@fjetc.gov.cn。
附件:1.福建省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申報表
2.福建省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匯總表
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
2018年1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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